走基层
晚报与巡回法庭同行
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 本报记者 王 勇 摄
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王 彬 程远景)一边是喧闹的建筑工地,另一边是一个简易的法庭。12月16日上午,方城县法院民一庭的法官来到方城县城一建筑工地,对两起涉及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理。
2013年年底到2014年年初,郭某和郭某某分别随包工头曹某从事建筑工作,曹某拖欠两人工资款3500元和5800元,现在两人分别向法院起诉,索要工资。
这个案件虽然比较小,案值也不大,但临近年终是农民工讨薪案件多发期,为了快速及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更好地帮助农民工朋友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方城县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将两个案件进行合并审理,并将庭审现场布置在了方城县城一建筑工地。
庭审中,被告辩称他和原告一样都是给别人打工的,两名原告不应起诉他,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而原告向法庭提交工单等证据用于证明原被告之间的用工关系。庭审时,双方的答辩不时被远处拉土方货车的“轰隆”声所打断。
法官考虑到双方对工单的真实性及工作量不存在争议,决定暂时休庭对案件调解。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原告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支付所欠两名原告的工资款,而原告也放弃对利息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