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受了伤后难维权?

法庭调解民工终获赔偿

发布时间:2014-12-22 09:37:43


    本报讯(记者徐 蕾 通讯员王庆善)修建消防池时不料墙体突然倒塌,造成现场5名民工受伤。昨日,记者从卧龙区法院获悉,经七里园法庭努力,这起意外事故导致的5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以调解结案,5名民工当庭拿到了赔偿款。

    2012年11月20日下午,曹某与工友们一起在工业北路一量贩工地修建消防池时,墙体突然倒塌,造成曹某等5人受伤。今年2月中旬,曹某等5人分别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工程承包方连带赔偿各项经济损失。

    卧龙区法院七里园法庭受理此案后,为切实保护弱势群体,法官多次与原告被告沟通协调。经过多次调解,12月16日,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工程承包方除了已经支付给5名原告的医疗费外,再分别赔偿5名原告各项赔偿金共计44.3万元。依据该协议,被告在当天支付了33.3万元赔偿款,余下的赔偿款承诺12月底前赔偿到位。

责任编辑:张森    

文章出处:2014年12月22日《南阳晚报》第W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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