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哈尔滨隆重召开,为全国法院的调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紧紧围绕“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进一部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
解决矛盾与纠纷,通常是通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调解在非诉讼方式中占有重要位置。若能成功调解结案,既能实际的解决问题,让当事人在心里真正认同调解结果,同时可以修复受到破坏的社会关系。另外,调解结案既能为当事减轻诉累,还能为法院、法官减负,并且对社会关系的稳定同样有益,这将是一个多方多赢的局面。现在,全国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的及时召开,让大家更深刻的认识到做好调解的工作的重要性。
调解工作看似很简单、很平常,其实是一项很有技巧性的工作,这项工作需要法官“五心”呵护,才取得很好的效果。
热心的开展调解工作。热心能激发人的激情,促使办案法官发挥自己的能动性开展工作。爱一行才能干好一行,对调解有热心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工作,及时发现矛盾焦点,找准问题出口,分析解难思路,对症化解纠纷,这是保证调解成功的前提和根本。有很多法官把法庭开在老百姓的田间地头,走街串户办案件。不管是借钱不还,还是邻里争吵,办案的法官都乐于调解、善于调解,把每起案件都认真办好,成为调解高手、能手,这些要源于办案法官热心调解,乐于调解。
对当事人要贴心。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应当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应当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所以,法官要做当事人的贴心人,多考虑当事人的情况,多考虑当事人的利益,为当事人释法明理。比如家庭出现纠纷,法官要多从家庭和睦为出发点,为当事讲解利弊,给当事人做正确的开导和劝解,让家庭成员对矛盾有正确的认识,进一步引导当事人化解矛盾,恢复以往的和谐关系。
对调解工作要有耐心。法官的工作是繁琐,尤其是调解工作,特别是邻里之间的小矛盾,问题可能不大,但当事人可能很“激动、较真”,这时候,法官要有耐心,不能和当事人一起“激动”。法官不能怕麻烦:见不到当事人,多跑几次;说不到当事人心里要多说,不能怕碰钉子;不能让双方当事人满意,自己反思的同时,也要多开导对方相互体谅……耐心就是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再一次。相信自己的耐心和负责态度会让当事人心平气和,会化解一些看似不可调解的矛盾。
调解工作离不开细心。细心才能发现细节,细节往往决定成败。法官在调解过程中,不仅要关注矛盾的焦点,也要留心当事人的性格和脾性。很多案件的矛盾很明了,当事人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有不对之处,可是,或许为争一口气或许为面子过不去不肯让步,这时候,法官要细心留意当事人的状况,找对方向,解决问题。曾经有一个邻里之间通风问题的案子,双方都不让步,法官多次调解效果不佳,后来得知原告方是军人家属,曾受到政府的多次表彰。法官以此为基点,先不直接谈问题,只是和他聊他曾经获得的荣誉,慢慢引导到现在的问题,侧面提醒他。最后,当事人主动提出撤诉,表示邻里之间和睦最重要。意想不到的是,当原告表示撤诉,被告立即向原告道歉,认为自己的做法不当,主动拆掉新加的围墙。案外的小细节是这起案件调解成功关键之处。因此,对我们办案的法官而言,不但要有过硬的业务能力,也要有孙悟空的“火眼金星”,善于发现、巧于发现关键的细节。
最后,责任心是真正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关键。出现的问题能不能解决好,能不做到案结事了,主要看法官有多大的责任心和责任感。现在很多的案件经过法院公正审理,可当事人就一直不服判决,不断上访上诉。原因之一就是当事人有“法院的判决”,可他心理却“想不通”,认为没有让他“信服的理由”,而调解可大大的解决这一脱节问题,因为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在当事人心服口服的情况下结案的,完全可以避免“判决下来就上访上诉”的怪圈。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接受调解,自愿在调解书上签字。法官要有“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念,认真办理每起案件,深入群众当中,多为百姓着想,多与当事人交流,多听当事人的心里话,尽量排解当事人心中的苦闷和委屈。只有当事人心里接受了,才能真正接受处理结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息诉宁人”。
调解不仅仅是一种解决社会矛盾的机制,更重要的是调解具备让当事人冰释前嫌、恢复原有和谐关系的功能。在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时,只要办案法官热心调解,主动贴近群众,耐心为当事人释法明理,细心处理矛盾,怀着一颗为老百姓利益着想的责任心办案,调解工作一定会取得良好的效果,调解之花必定会开的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