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李世顺)3个小伙伴在打闹中,一个孩子被另外两人推下桥,摔断了腿,赔偿责任该由谁来担?1月23日,记者获悉,法院判3个孩子的家长分别承担赔偿责任。
去年6月20日,7岁大的男孩李某与同龄小孩任某、马某在镇平县老庄镇某村村边的小桥上玩耍时,被两个小伙伴推下桥,李某的腿被摔断。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原告李某与被告任某、马某一起玩耍时被推下桥受了伤,但难以确定另外两个孩子的责任大小,因此,两人应平均承担赔偿责任。同时,3个孩子均为未成年人,对自己行为的危险性不能充分判断,其监护人对孩子监护不力,对于李某受伤的后果,3个孩子的监护人均有责任,因此,3个孩子的监护人应按4:3:3的比例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