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背景下,作为肩负依法治国实践者和推动者责任的法官,要想成为紧跟时代步伐的积极进取型法官,要想成为让人民群众信任的平民型法官,要想成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务实型法官,要想成为忠诚实践法律的能干型法官,要想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思想开放型法官,就要求法官有着强大的职业担当,忠诚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如何打造讲忠诚有担当的法官队伍?
一要坚定信仰信念,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法官队伍的政治灵魂。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原则。同时指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从根本上明晰了党的领导和法治的关系。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同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是统一的。心中有党,就是有信仰。就会坚定理想信念,就会坚持党的宗旨,对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对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信不疑,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理想信念。法院作为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专政的刀把子,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是第一位的要求,要真正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筑牢坚定信念、对党忠诚的思想基础,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的手中。法官化解社会各种矛盾,长期经受复杂环境与消极因素考验。只有心中有党,才能坚定理想信念,抵御阴暗面侵蚀、确保真金不怕火炼的政治灵魂。法官心中有党,就会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把个人和组织摆正关系,在大是大非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前立场坚定,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自觉抵制西方错误的政治观点、法治观点和价值观念的侵蚀,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顶得上。
二要增强宗旨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民。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也是每个法官的神圣职责。民为邦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法官履行职责,审判好、执行好每一起案件的宗旨。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一直是广大法官不懈的追求。法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人民利益的卫士,不能抖威风、耍特权、高高在上、唯我独尊,而要心中有民,始终怀有为民之情。司法对人民有感情,人民才会对司法有信心,司法为民的印象才会树立。法官心中有民,才能端正对人民的态度,才能始终从人民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在执法办案中把当事人看做自己的亲人,以更加深厚的感情对待当事人,自觉检查、反思、改正自身存在的“六难三案”问题,努力践行“四心工作法”,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摸索做群众工作的方法,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真心实意地解决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现实法律问题,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从而搞好司法工作。
三要坚持敢于担当,始终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责,是一种担当,而敢于担当是政法干警必须具备的基本品质。在我国社会矛盾易发多发,矛盾类型复杂多样的情况下,法官作为实现法治中国梦的参与者、推进者,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使命艰巨、责任重大。目前完善主审法官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等等,无不加重了法官肩上的担子。法官要心中有责,有担当,不为困难所吓倒,不为五斗米折腰,不为各种的利益或者考验而失去职业操守。有担当不是机械地按照法条办案,也不是教条地按照某种固定的理论说理,更不是凡事等待上级命令或是领导安排。当法官在处理案件时,正确的见解不被理解,自己敢于坚持己见是一种担当;遇到刑事案件的定性、量刑等方面困惑,敢于直面难题、迎难而上,客观公正,不偏不倚也是一种担当;明知道对民事案件进行调解比直接下判决更需费时费力,仍努力通过调解化解矛盾和纠纷,还是一种担当;当上级或权贵干预办案时,法官表现出只向法律和真理低头的铮铮铁骨,更是一种担当。法官心中有责,敢于担当,才能履行好纠纷裁判者、社会管理者、法学知识生产者、法律文化传播者的使命,才能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中流砥柱。
四要正确行使权力,始终做到心中有戒。对于党员干部,党纪国法已经是底线,是红灯。但人民群众对公平和正义期盼的现实告诉我们,对于法官,还应有着比其他党员干部更高的法纪要求。作为法官,我们手中的权力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人权保障,关系到生死予夺,稍有不慎就可能铸成不可挽回的大错。有一些同志因为腐败、因为工作作风、纪律作风问题受到追究或党政纪处分。客观地说,那些贪腐分子在事业起步阶段,对党纪国法也有敬畏之心,但随着环境变化、个人职务升迁、手中权力变大,心中的戒尺不再管用,渐渐从心中有戒变得胆大妄为,从心存敬畏变得肆无忌惮。最终导致的是不该伸的手伸了,不该破的戒破了。这就是心中无戒,最终导致身败名裂。能不能自觉做到听党话、守纪律、讲规矩,是考验党员干部党性纯不纯、对党忠诚度高不高的试金石,法官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我警醒、自我约束、自我克制,才能任何时候都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把手中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心中有戒才能令行禁止、行动有界,才能自觉清除官僚主义、特权思想,慎用审判权,执法如山,守身如玉。才能树立维护稳定、服务发展的信念,增强敢为人先、勇创一流的激情,做司法为民的自觉实践者、公平正义的勇敢捍卫者、廉洁司法的身体力行者、人民司法事业的积极推动者。
司法改革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只要法官忠诚担当,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各种司法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才能良性运转并真正发挥作用,从而实现公平如洪水滚滚,正义如江河滔滔之理想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