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准确领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司法解释》)的精神实质,发挥好《民诉法司法解释》在审判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努力提高干警业务能力,促进民事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进而践行院党组提出的终身学习机制,2015年2月28日,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利用周末时间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最新民诉法解释。
镇平法院党组、审判委员会事先就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组织讨论学习,就重点难点作出指导。本次学习活动通过印发全文供干警学习参考,重要条文、学习难点编印学习手册并着重分析串讲,务必使每位干警都做到领会精神、消化学习、学以致用。
镇平法院分管民事业务的党组成员、资深法官王延晓负责主讲,他就新民诉法解释中有关案件管辖、立案登记、法律文书送达、回避制度、执行程序及执行异议诉讼、庭审规范等方面做出的规定进行了细致的串讲。他要求每位干警认真学习好《民诉法司法解释》,理解民诉法解释的精神实质,认真领会学习,并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确保遵照《民事诉讼法》办案,保证程序公正、保障司法公开、进一步规范法庭、更加有效的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