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刘理政 通讯员李世顺)3月14日12时35分,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今日说法》栏目播出了镇平县人民法院为农民工讨薪的事件。
2012年6月开始,被告人张震在镇平县石佛寺镇承包玉雕湾商贸城附属工程项目,并雇佣张荣涛等19名方城籍农民工参与工程建设。拖欠张荣涛等人工资款10万余元,经多次催要,张震未支付。后张荣涛等人寻求镇平县劳动监察部门帮助,劳动监察部门于2013年3月7日书面责令张震支付所拖欠工资,并多次向张震追讨,但张震仍拒不支付,且采取更换手机号码、外出逃匿等方法逃避责任。2014年1月13日,劳动监察部门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同年10月1日,张震被抓获归案。案件审理过程中,张震亲属代为清偿全部拖欠工资,并征得张荣涛等19名农民工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震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发后,张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主动结清所拖欠工资款并取得谅解。镇平县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震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