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吕文杰
市中级法院的去年办案冠、亚军分别办理了175个和173个案件。在不久前的一次全市法院院长工作会上,一则数据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记者算了一笔账,2014年全年工作日是234天,除去法官阅卷和约见当事人的时间,差不多1天半就得办结一个案子。法官在办理这么多案件的情况下,如何保证案件质量?带着疑问,记者来到市中级法院进行采访。
李路明是市中级法院民二庭的法官,他去年办理175个民事案件,是市中级法院的办案冠军,而另外一名民三庭法官陈德林一年办理173个案件,名列全院第二位。
175件到底有多少?陈德林带着记者参观了他的办公室。“平均一个案件就是四指高,五六个案件就能把案头堆满。”李路明主要负责卧龙区、内乡县的二审民事案件以及标的额较大的一审民事案件,他说:“二审的案件取证方面比一审案件容易,但是二审案件多是矛盾比较尖锐后来又上诉的,大多数都无法在一审中消化。”
办结一起案件需要经过庭前阅卷、排期开庭、送达手续、开庭审理、合议庭审议、制作裁判文书、送达等流程,其中还需要贯穿始终进行调解,因此正常情况下办结一个案子需要两个多月时间,但是目前案件太多,一个法官手里都是接了许多案子,因此在一个办案周期里,都是许多案子“齐头并进”。
李路明是28岁的年轻法官,今年春节前才结婚,他说:“连结婚时间都是挤出来的,婚前他是拼命办案,正月初七上班,到正月十五,他已经写了11份判决书,全是年前压的活儿。”
据了解,去年市中级法院办结各类案件7060件,同比上升27.9%,而其中民事案件更是上升近40%。民三庭12名法官,去年办了1900多件案子,每名法官办案都过百件,而市中级法院去年就有38名干警办案过百。
为什么民事案件会增长这么多?陈德林说:“2014年,全市民事案件数量显著增加,折射出人们法律意识及维权意识的增强,发生纠纷之后,人们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首先想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民事案件中增长最突出的是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俗话说:“萝卜快了不洗泥。”每位法官一年办这么多案子,如何能保证每件案子的质量呢?李路明的回答简单而扼要,虽然案子多,精确的排期表是他们能提高办案效率的关键。每个案件开庭时间统一上报,制作出开庭序列,每个案件的承办法官后面其实是一个法官集体,案件经过合议才能决定案件的结果,合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不会因为承办人的个人原因影响到案件的结果,这也在最大限度上保证了案件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