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李锋鄂】永不退休“老法官”

发布时间:2015-03-30 09:42:31


    本报记者 吕文杰

    “今日值班:李锋鄂”。市中级法院信访接待处最中间的窗口,是属于退休法官李锋鄂的一亩三分地儿。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今年76岁的李锋鄂,退休前是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副处级审判员。2003年,本来已经颐养天年的他,按捺不住内心对法院岗位的热爱,又接受返聘回到法院工作,而且一干就是12年。

    “老法官”的角色是接访

    刷老年卡坐公交车上班,76岁的李锋鄂精神矍铄,每天早上总是第一个到达工作岗位。

    3月24日上午,从早上8点开始到9点半,李锋鄂已经接待了3名当事人:邓州市一群众申诉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李锋鄂把材料收集了上来转交给立案庭;方城县一群众申请撤销房产证,李锋鄂建议她这个案件在执行时申请变更产权就可以了;卧龙区一群众来咨询离婚后能不能继续追加索要房产的请求,李锋鄂建议她回到原审法院申请立案。这是李锋鄂一天工作的开始。

    “最多的时候一天立了22个申诉案件。”信访工作压力大,当事人脸色难看,而且不容易出成绩,李锋鄂说“我已经入党51年了,深知老百姓从县里跑来一趟不容易,就想尽力帮他们说一说、记一记,把他们的诉求向上反映反映。”李锋鄂还说,符合申诉条件的,他就会把申诉材料收集上来交到立案庭;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他就告诉当事人不接受申诉的理由;还有一些虽然符合立案条件,但是明知道申诉没有可能胜诉的,他就会慢慢向当事人解释法律。

    “老法官”的信仰是奉献

    2001年7月,在市中级法院工作20余年的李锋鄂从立案庭退休了。“这下好了,可以在家多陪陪老伴了。”他憧憬着幸福的晚年生活。

    2003年,一通电话打破了李锋鄂的平静生活。电话里领导试探性地问李锋鄂愿不愿意接受返聘,回来后干立案、信访工作。说是聘请,其实是没有工资的,每个月300元的生活补贴是法院给李锋鄂的唯一福利。

    “为钱咱就不来了,没钱我也干。”李锋鄂把这个消息告诉老伴后,老伴认为他岁数大了,如果真离不开挚爱的法律工作,可以到一些单位当法律顾问,收入高也轻松。但是李锋鄂不这样认为,常年在立案信访工作的他舍不得浪费长期的阅历和接待当事人的经验。

    几经波折,老伴最终同意他回到以前的工作岗位,但是谁也没想到,李锋鄂这一干就是12年。同事们都说:“李老在立案信访一线总共工作34年,拥有丰富的阅历和经验。”从中级法院了解到,这些年来李锋鄂总共接待申诉信访人员5000多人次,审查申诉案件3600多起。

    “老法官”的优势是耐心

    2010年,一个83岁的白发老人来到信访接待处。老人拄着拐,情绪激动,李锋鄂赶紧出来把老人迎到他的工作窗口里,倒了水让他慢慢说。

    原来,这位老人之前是南召县某村的村支书。2005年该村的村民联合状告村组土地分配不合理,原审南召县法院依法判决村组重新分配村民土地,但是村组有抵触情绪,没有重新分配土地,最终法院按照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决村支书有期徒刑一年。

    李锋鄂接到这起案件后,觉得案件的判决主体不应该是村支书,原审判决可能有问题。于是,他把材料收集后交给立案庭法官。该案立案复查后,发现案件确有错误,发还原审法院重审。

    “耐心地听当事人把话说完,也许就能为一些群众鸣冤、寻求公平正义,这也是我愿意留在法院干的原因。”

    李锋鄂说,在作为窗口部门的信访接待处,当事人言语激烈,冷嘲热讽接待人员是常有的事。刚到信访接待处,有一次因为不符合立案条件,李锋鄂退回了当事人的材料,女性当事人指着他的鼻子就开始骂:“老不死的。”事后他也不生气,他说这种事见多了,对当事人要多一点耐心,他心里早看开了。

责任编辑:张森    

文章出处:2015年03月30日《南阳日报》第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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