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52万元保险金要回来了

发布时间:2015-04-13 08:39:29


    通讯员周勤 任耀辉 李军

    近日,南召县人民法院大门口鞭炮震天,梁庆武等人将写着“一心为民 公正执法”的锦旗送到了南召县法院执行局,感谢执行干警们为他们讨回了公道。这是南召县法院“三亮三评”活动中,提升服务效率,解决群众诉求的一个缩影。

    2005年8月份,梁庆武等24人与南召县云阳铸造公司杨树沟铁矿签订用工合同,随后开始在该公司上班。2009年10月至当年12月,单位停发工资,且自2007年至今未给梁庆武等24人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

    梁庆武等24人申请劳动仲裁,南召县劳动仲裁委员会2013年12月13日作出裁决,该公司应在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给梁庆武等人2009年10月、11月、12月份工资,并全额补缴2007年5月份以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但该公司以种种理由推脱,梁庆武等人于今年1月23日到南召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放弃医疗保险和工伤生育险两项权益。

    南召县法院执行局接到案件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于2015年春节前执结了梁庆武等24人3个月的工资并及时进行了发放。又通过不懈努力,于今年3月23日前将24人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共计52万余元追回并交到南召县企业养老保险局。

责任编辑:张森    

文章出处:2015年04月13日《南阳日报》第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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