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记者王海锋通讯员赵晖白丞博)4月14日下午,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在南阳理工学院开庭审理3名被告人贩卖毒品刑事案件,南阳理工学院文法学院的400余名大学生旁听了此次庭审过程,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坐在被告席上的3名被告和旁听席上的大学生们是同龄人,因贩卖、吸食毒品走上了犯罪道路。1995年生的张某与1991年生的田某是南阳市宛城区靳岗乡某村的邻居。2014年11月,张某从打工时认识的段某处以1000元的价格买了4克冰毒,自己留下1克吸食后,将剩余的3克卖给了发小田某。2014年12月1日,张某又以2000元的价格从段某处购得12.5克冰毒,自己留下2克后将剩余的10.5克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田某。段某因买卖毒品落网后,供出了张某的联系方式和住址,同年12月8日下午,张某正在一宾馆休息时被南阳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民警抓获。之后,警方顺藤摸瓜抓到了田某。
法庭经审理当庭作出判决:3名被告人段某、张某、田某犯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段某有期徒刑6年,罚金6000元;张某有期徒刑5年7个月,罚金3000元;田某有期徒刑1年,罚金1000元。
审判结束后,南阳中院少年审判庭法官王飞舟结合实际案例又给在座的大学生们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为大学生讲解了毒品的分类、危害。他强调,目前形势下,毒品种类呈现多元化趋势,传统毒品除海洛因外,摇头丸、K粉等新型毒品也来势迅猛,大学生们不要因为好奇而去尝试吸食。“有人认为摇头丸不是毒品,吃了不会上瘾,这是极大的错误认识。”“大学生们在步入社会寻找工作过程中,要提高警惕,不要被诱骗充当运输毒品的工具。”
大学生李晓在庭审结束后接受采访时说:“今天的庭审对我的教育非常深刻。作为同龄人,我们现在坐在教室里学习,他们却因为贩毒吸毒而锒铛入狱,这种对比反差很大。我们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