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李葭 通讯员 赵晖 丁清凌)5年前就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且先后得到1249万余元的赔偿款,但收到这笔款项的公司迟迟未搬迁。4月30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指挥下,由卧龙区人民法院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并抽调宛城、邓州、唐河等8个县(市、区)法院70余名司法警察以及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共260余人组成“大部队”,对一起拒不搬迁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据了解,2010年11月12日,原告南阳市宝利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南阳市康洁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协议一份。原告先后向被告支付了1249万余元,用于被告解决自身债务和职工遗留问题以及搬迁费用,但被告一直不履行协议内容。2014年4月16日,卧龙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双方协议有效,被告于判决生效后60日内搬迁可移物品并拆除厂区内建筑物。
之后,原、被告双方又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后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然而直到2014年8月,被告依然不按照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卧龙区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的执行申请后,曾先后两次张贴执行公告,要求被执行人限期执行,但依旧无果。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南阳市康洁化工有限公司执行清场措施。4月30日,执行人员来到南阳市康洁化工有限公司,清空该公司所有的可移动物品,包括院内的50户临时住户。在现场总指挥的指令下,执行组、警戒组、见证组、保障组等部门按照预案分工分头行动。
执法干警拉好警戒线后,这边铲车轰隆,杂物堆和残破的围墙被一一清理;那边苦口婆心地协调沟通,最终临时住户都 同意配合搬离。当日16时,清场执行顺利结束。
据了解,我市两级法院先后多次开展打击“老赖”专项活动,通过公布失信人名单、限制失信人高消费、限制失信人置业办企及出入境,依法运用司法拘留等制裁措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