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丁清凌
阅读提示
5月4日,是立案制度改革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当日8时,本报记者来到卧龙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看到大厅内诉讼文书填写样本、诉讼风险告知书、老花镜、纸笔等物品摆放整齐,6个现场立案窗口、4个法律服务窗口的法官及司法服务人员准备迎接前来立案的市民。
便捷 立案效率提高,首案用时7分钟
办理离婚纠纷登记立案手续的刘女士来到民商事立案窗口,法官李建志接收诉讼材料后,对此进行核对,在确定刘女士的起诉符合立案条件后,将案件信息录入电脑系统,并递给刘女士一份送达地址确认书,告知其填写方法后,法官当场为其出具了案件受理通知书、材料接收清单、诉讼费缴费通知和诉讼服务告知书等材料,整个立案过程仅用时7分钟。
已经立案的贾先生告诉记者,今年1月,他的朋友向其借款5万元,眼看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就要到了,但他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只好来法院立案。“这是我第一次来立案,整个过程很顺利,法官的服务态度也很好,不到半小时,案子就立上了。”贾先生说。
规范 立案程序完善,当事人少跑腿儿
“如今新增了执行材料接收清单,当事人对已经提交的材料一目了然,不仅更加规范合理,也更人性化。”一名正在立案的律师说。他告诉记者,“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如果当事人缺材料,法院会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再来时对照一下,就不会跑空腿儿啦。”
“对相关内容、材料欠缺的,我们采取的是一次性告知,尽可能不让当事人立一个案件跑3趟。”李建志法官告诉记者。他解释说,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最大的变化是不再对起诉要件当场进行实质审查,对能当场确定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对情况复杂、当场不能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的,将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登记制并非所有当事人的诉求法院都要立案。对不属于法院主管、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也不能予以立案。
据了解,5月4日当天,卧龙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接待数量和立案数量较往常相比,未出现较大波动。由于该院长期以来以保护当事人诉权为立案宗旨,因此未出现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接待量大幅攀升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