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常照军)俗话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只因母亲没给儿子钱花,儿子竟先后两次盗窃家中财物,并砸坏轿车。日前,卧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黄某某拘役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自2014年以来,黄某与黄某某两人因家庭经济问题产生矛盾,母亲黄某一气之下断了儿子黄某某的经济供给,儿子因此对其母怀恨在心。2014年7月19日,黄某某盗走家中1.03万元现金。3天后,黄某某欲开走母亲出资购买的奥迪轿车,谁知无果,为泄私愤,他砸烂该车后挡风玻璃及左侧倒车镜,后经鉴定,车辆损失价值7000元。6天后,黄某某又将其家中的门锁砸坏,盗走母亲价值6218元的物品,并将轿车再次砸坏,后经鉴定,车辆损失价值1.06万元。
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在案件审理中,黄某某的行为得到了黄某的谅解,部分被盗赃物已追还被害人,可酌定对其从轻处罚。根据相关法规,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