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第十届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5-05-12 15:12:37


    2015年5月7至8日,省法院在省法官学院召开全省法院第十届学术研讨表彰会暨第十一届学术讨论会任务部署会议。在会上,南阳中院被省法院评选为全省法院系统第十届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肖新征、陈立丽两位同志撰写的论文分别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第十届学术讨论会优秀论文一等奖,并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近年来,南阳中院调研成果在国家级、省级学术研讨活动中频频获奖,主要得益于如下方面:一是领导重视。南阳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学术研讨工作,每年省高院学术讨论会任务部署后,南阳中院党组都要听取专题汇报,并及时安排部署整体工作。要求全市法院不仅将学术讨论工作作为法院基础性工作开展好,更要以组织好学术讨论来促进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等项工作的开展。二是组织周密。每年学术讨论工作开展伊始,南阳中院即下发专门通知将任务分解到各院、各部门,统筹安排学术论文撰写、预审、辅导、报送等环节,并及时组织两级法院重点论文作者分析选题、了解竞赛要求,适时邀请专家学者对论文进行修改指导,确保创作出高质量论文。三是保障得力。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讨论工作的通知》,对重点论文作者的物质支持、时间保障、奖励措施等予以明确,并积极联系相关部门予以落实,充分激发参赛论文作者的创作热情,确保论文在规定时间高质量完成。

    自学术讨论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在全国、全省学术讨论会中获奖文章数一直在全省各中院中保持在第一梯队。在全国法院第二十六届学术讨论会上,全市法院共3篇论文获奖,其中,获得二等奖2篇,获得优秀奖1篇,这是全市法院首次获得两个二等奖,在高等级获奖数量上实现重大突破。在全省法院系统第十届学术讨论会上,全市院共7篇论文获奖,其中,南阳中院机关共4篇论文获奖:一等奖2篇,二等奖1篇,三等奖1篇;基层法院共3篇论文获奖:唐河法院获得三等奖1篇,南召、新野法院分别获得优秀奖1篇。

责任编辑:张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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