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买个假证 闯个大祸

发布时间:2015-05-20 08:56:36


    本报讯(见习记者 李葭 通讯员 杜海燕)为赎回装载机,竟购买虚假房权证用于抵押贷款。日前,经淅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淅川县人民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判处白某、王某有期徒刑2年、1年6个月。

    2014年4月初,白某购买的装载机因贷款到期未及时还款被拖走。4月15日,白某找到王某,两人密谋后,与贴小广告卖假证的人取得联系,并买了一本以王某为户主的假房权证,想拿此证用于抵押贷款,把装载机赎回来。

    同年4月25日,两人拿着假房权证从郑州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淅川分公司经理吴某处骗取15万元。后吴某发现该房权证是假的,急忙报警。2014年8月8日,白某和王某被淅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22日,两人被淅川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9月3日,王某家属退还吴某现金2万元。

    淅川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白某、王某的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根据相关法规,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森    

文章出处:2015年05月20日《南都晨报》第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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