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常照军)用“伪基站”设备在人员密集处使一定范围内的手机用户正常通信中断,并强行向手机用户发送垃圾短信。近日,卧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此案,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据了解,今年1月,徐某从网上购买一套“伪基站”设备,并于1月6日、1月8日、1月9日在市区人员密集处向不特定手机用户发送垃圾短信。1月9日19时许,民警在银基商贸城附近将徐某抓获。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评估,被查获的“伪基站”设备从2015年1月6日至同年1月9日共发送短信477480条,造成477480名手机用户人均通信中断8秒钟至10分钟。
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的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鉴于被告人徐某归案后的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根据相关法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