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基层法庭,乐当百姓“和事佬”

《南阳晚报》:【刘永晓】用耐心赢得百姓真心点赞

发布时间:2015-05-26 09:13:53


    本报记者 徐 蕾 通讯员 张广坡

    “刘庭长,我要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俺俩不离婚了。”5月6日一大早,唐河县昝岗乡枣林屯村的仝某便来到昝岗中心法庭,除了给自己的案子做个了结,最重要的是感谢此前法庭庭长刘永晓的耐心调解保住了他们这个将要解散的家。

    用耐心驱散邻里积怨 说起刘永晓民事调解工作的耐心,了解他的人无不啧啧称赞。

    刘永晓今年40岁,在昝岗中心法庭已工作8年。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刘永晓一直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办案理念。

    唐河县祁仪乡的陈某和李某因土地纠纷发生矛盾。原因是10年前,陈某随夫外出打工,公公将自家的4.2亩地转包给同村的李某、宋某耕种。如今陈某返乡,想要回这些土地却遭到了拒绝,双方为此积怨。2014年年底,在多方渠道调解无果的情况下,陈某将李某、宋某告到了法院。

    刘永晓接到这个案子后,多次到陈某所在的村里去调查,了解到双方矛盾并不在于地,而在于争个面子,争口气。在这种情况下一判了之不利于邻里关系的修复,于是他先后十多次到村里走访,找村干部,找原告、被告讲政策、谈邻里亲情。终于,2015年春节前,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先将其中的2.4亩土地还给陈某。

    “我上访这么多年,像刘庭长这样有耐心的真不多见,他对老百姓是真心的。”对于这个结果,陈某非常满意。宋某、李某也觉得没丢面子,案子就这么结了。

    家门口的法律咨询站

    近几年,农村民事纠纷案件较多,主要涉及婚姻家庭、拖欠民工工资、土地纠纷方面。刘永晓所在的昝岗中心法庭管辖昝岗、马振抚、祁仪、上屯四乡镇的民事纠纷案件。因此每天来到法庭的当事人,多数是问政策、咨询法律问题的。于是,刘永晓和他法庭的法官们就多承担了一个角色,那就是四乡镇乡民们的法律顾问。

    肩负法律天平,本着爱民之心,刘永晓把所有的心血和汗水播撒在昝岗中心法庭的各项工作中,他用自己的真心、真情换得了当地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充分肯定。近三年来,他办理的案件调撤率达85%以上,年年被单位评为办案能手。2013年4月,刘永晓被南阳市政法委授予“一村四警联村优秀干警”称号。2015年2月,他被评为“平安河南优秀调解之星”。

责任编辑:张森    

文章出处:2015年05月26日《南阳晚报》第W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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