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周 勤)常某在电话里与前妻发生口角,随后他骑上摩托车跑到前妻娘家闹事,民警接警后发现常某是醉酒驾驶,立即将其拘留。昨日,南召县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决常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情人节晚上9时许,常某饮酒后与其前妻在电话中发生口角,随后他越想越气,便驾驶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从南召县小店乡七岔村行驶至留山镇西街村前妻家中闹事,前妻急忙报警。南召县留山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常某喝了酒,而且还是驾驶一辆摩托车来的,便将他带到医院抽血化验。经检测,常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0.19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南召县法院认为常某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