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淼)饮酒之后骑摩托车去前妻娘家闹事,被闻讯赶来的民警逮个正着。南召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常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5年2月,被告人常某饮酒后与其前妻徐某在电话里发生口角,事后气不过的常某驾驶一辆无牌号两轮摩托车,到徐某家中闹事,徐某报警。接警后的南召县公安局留山镇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正欲调解双方矛盾时,民警发现常某行为异常。当得知常某驾车前来后,民警立即将常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液。经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血液检测,常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0.19mg/100ml。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常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超标,属醉酒驾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照《刑法》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线索提供
周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