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对维护市场经济运行秩序、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配合政府推动国企改革步伐,随着市粮食局下属的南阳暖气片厂申请破产清算案件的受理,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共依法受理6家企业破产案件,为我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此次粮食系统企业是继市国资系统、供销系统、商务系统集中破产后的另一大系统,也标志着市属国有企业通过破产改制集中退出市场已接近尾声。
当前,我市经济发展走向深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济发展呈现新常态。市粮食局下属6家企业和市林业局林产品总公司等,先后以企业停产停业,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为由向南阳中院提出破产申请。该批案件共涉及企业资产3.3亿元,职工900余人,处理稍有不当就可能引发群体性矛盾事件,给全市经济发展秩序良性运转造成不利影响。为此,南阳中院民四庭从维护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出发,认真做好该批企业破产案件的受理工作:一是坚持提前介入,加强沟通协调。在破产程序启动之前,通过参与市政府协调会发表法律意见、多次与主管部门研究座谈、实地走访企业职工和债权人代表等形式,进行法律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缓解职工和债权人对企业进入破产程序的抵触情绪,做好该批案件受理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坚持依法审查,严把立案关口。切实把好立案关口,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从申请人是否属于破产适格主体、具备破产原因,本院是否具有管辖权,破产申请书及证据材料是否齐备等方面,认真查看核对申请材料。三是坚持能动司法,指导企业重整。南阳市红棉棉业集团公司由于资金链断裂,经营困难,该公司及供销社领导多次与法院接触,寻求解决困境之道。经仔细了解和深入分析,认为进入重整是较恰当的办法,并最终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部分债权人和职工代表的理解。该公司认真收集资料,适时提交申请,南阳中院经审查后及时裁定受理重整申请,从而有效挽救危困企业,实现破产企业资产效益最大化。四是坚持有效监督,妥善指定管理人。在裁定受理的同时,依法指定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清算组成员担任管理人,督促管理人在南阳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及时开展破产企业的资产移交、资产审计、债权债务清理和债权人会议等筹备工作,有序推动案件审理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