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组织“环境日”宣传普法活动

  发布时间:2015-06-05 11:44:44





    “七十亿人的梦想:一个星球关爱型消费”。2015年6月5日是第四十四个“世界环境日”,也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的首个“环境日”。今年“环境日”的主题为“践行绿色生活”。为全面贯彻今年“环境日”的主题,扩大环保宣传,提高环保意识,落实上级法院要求,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院门口开展“环境日”主题宣传普法活动。市环保局、中院立案庭、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法警局、宣传处业务骨干及青年志愿者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南阳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排。活动当日,南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南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鹏到现场参加活动并提出明确要求。活动全程接待群众咨询150余次,各咨询接待人员耐心细致为群众解释、宣传新《环境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环境侵权案件司法解释及民事、刑事、行政、执行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省人大代表专门到场视察、指导中院宣传日活动,指出:“南阳中院这个工作做得好,很有意义,能够有效增强群众环保意识,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通过“世界环境日”的集中宣传,广泛传播新《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呼吁人人从生活小事做起,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

责任编辑:张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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