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 方城县人民法院开展了“院长、庭长示范办案”活动,此举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该院明确规定,每位院长、副院长、庭长从庭前准备、庭审规范到合议庭评议、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都要规范有序地操作。凡院长、庭长亲任审判长审理案件,要主动邀请县人大常委员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委政法委、法院业务庭法官及一些社会群众参加旁听。参加旁听审理案件的各界人士普遍认为,院长、庭长亲自办案的示范辐射作用远远胜过制度的约束,更为全院法官作出了表率和示范。
至8月10日,院长、庭长共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或者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意义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160多件,且服判息诉率达98%,深受广大干群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