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法院调解工作的一点感想

  发布时间:2009-08-11 17:10:25


   七月底的一天下午,原告赵某来到法庭,情绪激动地要求与被告李某离婚。原告诉称,被告自他们结婚以来,一直对她拳打脚踢,特别是心情不高兴或者喝点酒的时候,使自己身体和精神遭受巨大的折磨,两人之间已经没有任何感情而言,请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诉讼中被告仍然对赵某恶拳相向,并声称如果敢离婚的话,要对她们全家下狠手。法庭了解到这个情况以后,认为简单的通过判决,并不能解决这场纠纷,实现案结事了,还极有可能引起一系列新的纠纷。于是组成由庭长带头的调解小组,不辞辛劳,十数次来到被告的家里做调解工作。做法律工作:现在是法治社会,凡事要依法律程序来,一味地耍横用粗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愿不愿意离婚要从法律上讲而不是凭自己的想象。做思想工作:俗话说,夫妻是千年修来的缘分,是一起来过日子的,不是让你用来打骂的,合得来的话就过,合不来的话好聚好散,不能用粗。做舆论工作:考虑到农村的乡风乡俗和道德、家族观念,邀请并委托被告的长辈和该村的村长协助法庭进行调解。刚开始被告的抵触情绪很大,不和办案人员沟通交流,经过庭长的一番耐心细致的说法说情说理,终于深受感动,认识到自己的恶劣行为,坐下来和办案人员交流案情,诉说心情,承认两人之间已无夫妻感情了,平时都不怎么讲话,就是不想离婚拖累她。现在经你们这么一说,我终于算开窍了,以前都是我太混,不能好好过也该让人家好好走。终于在法庭的不懈努力认真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使问题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静坐细思,感触颇多。办案子,不容易;做好调解,更不简单。司法为民、调解止争一直以来是法律人追求的崇高境界,是需要有一颗热心、耐心、正义之心,一趟趟地跑腿,一遍遍地磨嘴皮子……不仅是要踏实的做好法院调解工作,更要灵活地运用人民调解,创新调解方式,推行委托调节,探索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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