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法院审后跟踪帮教 护航自新之路

  发布时间:2015-07-10 11:42:23



    2015年7月9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少审庭副庭长孟祥恩、法官邓茗戈来到唐河县大河屯镇,对该镇缓刑考验期的5名失足犯罪的青年进行回访帮教,关心关注他们的思想状况和生活现状,用少审法官特有的爱心、真心、耐心来感化、教育、挽救他们,帮助他们理清是非、善恶,鼓励他们走出心理阴霾、重树生活信心。

    5名帮教对象均未满18周岁,因参与一起抢劫案件被提起公诉。案件审理时,考虑到5人均未成年,且在案发后悔罪态度良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谅解,并经过社会调查和评估后,对其适用了缓刑。办案法官在收案后即为5人建立考察帮教档案,将帮教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始终,并延伸至判决之后。

    5名帮教对象中,“小爸爸”赵某最牵动法官们的心。赵某十岁时父母离异,而后父母均再婚,对其管教较少。由于成长期经历此等变故,缺乏关心、教育、亲情温暖,赵某辍学在家,与一些不良朋友一起“混生活”,缺乏自制力、责任心。2013年,十五岁的赵某经过自由恋爱早早“结婚”,现在女儿已经有六个月大。此次回访中,两位法官将赵某作为帮教重点,引导他树立正确人生观念,树立责任心,尽快成长、成熟起来,承担起作为爸爸的责任,为女儿提供良好生活环境,树立好的榜样。

    “每次回访帮教回来,了解到孩子们走上犯罪道路都有一定的社会、家庭环境诱因,感觉很痛心。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典型性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来关注、预防、教育!”活动后,帮教工作经验丰富的孟祥恩法官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近年来,唐河县法院少审庭高度重视帮教工作,不断拓展、延伸、创新帮教期限、方式,定期深入到失足少年的居住生活地,通过他们的亲属、基层组织、社区矫正机关等渠道调查了解,及时有效的掌控实时情况,并对每一个帮教对象建立一个考察帮教档案,将社会调查、定期回访帮教等材料都收集在卷,便于查看帮教效果、总结经验,做到有的放矢地跟踪帮教,巩固和扩大帮教效果。同时,唐河县法院逐步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矫正社会联动机制,联合政府、学校、基层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普法宣传及帮教矫正工作,倾尽司法之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之路。

责任编辑:张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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