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 蕾 通讯员丁清凌)俗话说,同行是冤家。自己的瓜价与相邻摊位的瓜价不统一,两瓜贩为此发生口角。一名瓜贩冲动之下持刀将另一瓜贩砍伤,他也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代价,昨日记者从卧龙区法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7月14日晚8时许,高某与朋友来到父亲在市区新华路与工业路交叉口西北角的瓜摊上,此时父亲与在同在此处卖西瓜的冯某因瓜价问题发生口角,双方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高某回到父亲的瓜摊,拿起切西瓜用的刀,挣脱朋友的阻拦后将冯某侄子左臂砍成轻伤。2个月后,高某向警方投案。法院审理认为,高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