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燃灯精神 提升职业素养

  发布时间:2015-07-20 10:25:15


    近期,我们司法队伍中出现了公正为民、敢于担当的好法官邹碧华,一生忙碌的他累倒在工作岗位上,但他的精神将永远传承,并不断发扬光大。法官职业的核心价值取向是公正、廉洁、为民,而邹碧华精神是敢想敢做,推陈出新,廉洁自律,两袖清风。邹碧华同志就是这样以身先行的模范人物,对于我们青年法官来说,既要把握好法官职业素养的内涵要求,更要学习邹碧华身上所体现的模范精神,在实际工作当中提升职业素养,践行燃灯精神。

    在日常工作点点滴滴中践行邹碧华精神,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我认为应该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品格修养,树立公平正义的信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当前正处于价值观多元化的社会,有的党员干部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初衷,谋利、谋私,越是在价值观纷繁复杂的社会,加强品格修养,不忘初心,牢固树立“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的理念就显得越发珍贵。公正司法就是实事求是的司法,就是公而无私、不偏不倚的司法,它应当是一名法官毕生追求的永恒主题。

    对于法官来说,真正的公正是审判工作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在司法过程中正确地适用法律,准确地认定证据,努力发现客观事实,公正作出裁判,从而使法的正义价值得到充分实现。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公平正义才是法官职业素养的价值所在。英国著名的大法官丹宁勋爵说,“自己作为法官的基本理念是,法官的作用就是在他面前的当事人之间实现公正”。“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官对一个案件的判决,不仅要在裁判结果上做到公正、合理、合法,还必须确保判决过程的公平和正义。一份判决即使结论是非常公正的,假如判决过程是不公正的,同样不能使人信服。对于法官而言,最重要的不是实现法律,而是实现正义。

    二是加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作为一名法官,若不勤政廉洁,就谈不上称职,更谈不上主持公正。廉洁是法官的底线,最低的职业标准。一个法官如果不具备廉政自律这一职业素养,他就是一个不合格的法官。当前社会,有小部分党员干部禁受不住糖衣炮弹、金钱美色的诱惑和考验而身败名裂,同处一个外部环境下的邹碧华却能做到廉洁自律、两袖清风、不仅捍卫着社会公平正义,还获得了法律界和社会上的好名声、好口碑。中国社会是一个受中华法系影响甚深的社会,中华法系极其强调人际关系。法官也是人,经常会陷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社会关系网络中。针对少数法官受“请托说情之风”影响,利用职权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这一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五个严禁”的硬性规定,对法官的廉洁自律提出了更高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法官的职务行为,每一个法官都应当严于律己,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和相关的规定。

    司法廉洁与否,关系到公平正义能否实现,关系到人民司法事业兴衰成败。没有廉洁这个基石,公平正义的大厦无从建立,司法事业无法稳固,法官的职业素养上必须深深镌刻“廉洁”二字。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践行司法为民。如果说在某些国家的法律传统中,法官因孤独而“神圣”,那么在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事业中,法官则因亲民而崇高。我国司法权来源于人民,必须始终依靠人民、服务于人民,人民性是我国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法官的审判权和执行权是为人民服务的,树立为民、实干的工作作风,打造公正、廉洁、亲民、爱民服务于民的公仆形象,是我们每一个法官都应当做到的。一位资深法官曾说过:“法官的一言一行,无论是对治愈创伤、还是造成创伤都将有深远影响”。话是沉重了些,但这也道出了我们法官办案的真谛,法律不轻松,法官职业不轻松,因为肩负了人民的企盼,责任重于泰山。邹碧华同志在司法改革中迎难而上,敢于担当,为司改事业鞠躬尽瘁,“手拿百姓俸禄就必须一心为民、无怨无悔”的誓言时刻伴随他左右。我们要把邹碧华同志为民办事公正、善于解决群众问题、做事有担当的精神铭记在心,践行在工作中。

    加强品格修养、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应当是每一个人民法官应当具备的职业素养。“人民法官为人民”这句话浓缩了方方面面对法院、法官工作的要求和期望。它的实践需要我们每位法官通过秉公执法、文明办案去落实,需要从所办的每一个案件做起,这也正是提升法官职业素养的意义所在。在司法实践中应当表现为倾听民声,常常与群众零距离接触,认真聆听他们的诉求,用心体会群众的感受,以百分之百的努力帮助群众解决困难,让司法更贴近民生,也让司法充满人间温情。提升职业素养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视公正司法为生命和灵魂,充分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公正、公平地审理好每起案件,让每起案件都经得住法律的考验、历史的考验和人民群众的考验,在每起案件中点点滴滴践行燃灯精神。

责任编辑:张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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