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邹碧华精神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15-07-20 10:32:32


    繁忙的工作总是让我失去了很多思考和体会的机会,浮躁与懒散更让我失去了思考和自省的主动。不论是工作还是生活,总是需要有一些刺激性的东西给我们泼一盆冷水,好让自己在短暂的冷静中酝酿一些心灵的鸡汤。或许对逝者不敬,但邹碧华法官的去世确实让我关注了这位优秀的法官和学者,并在对其生平事迹的了解中思考了自己的学习和生活。

    我应当学习他始终不懈的主动与创新,他说“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反观我自己,程式化的工作让我思想深处的创新精神逐渐减退,致使工作方法有些呆板,有些墨守成规,欠缺创新意识,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局限于上级布置什么做什么,甚至畏难避苦,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中,而无行动的状态。很少打破原有的条条框框,去探索新的规律,新的方法,攻坚克难、迎难而上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归根结底在于思想上的消极脆弱,存在一定的小资情调,尤其是面对一些负面社会问题的时候,常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自觉无能为力便消极以对,只求独善其身,缺乏兼济天下的勇气和乐观精神,“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与秋冬”的思想时有存在。

    我应当学习他近乎苛刻的勤奋与自律。我在百度上搜索了他的科研成果和工作成果,惊人的数字,与此相对应的是他每天将近十一个小时的工作时间。扪心自问,我的人生中最勤奋的时间莫过于研究生入学和司法考试的备考时间,我自认为苦行僧一般的修行也莫过于每天保证10个小时的工作时间而已。工作之后更是近乎懒散,任务之内的工作能缓就缓,任务之外的工作能推就推,深感汗颜!我不认同他用生命去工作的态度,但是我却不能不为他的精神感动。而我有时强调自己首先是一个母亲一个妻子,其次才是一个法官,即使不加班,我也应当有效地利用起自己每天珍贵的8小时工作时间,再不用懒散和推脱荒废自己作为法官应当具备的勤奋与自律。

    我应当学习他“善解法律、善解人意、将心比心”的亲民态度,尊重律师,善待当事人,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于我而言,虽然熟读记牢了党的群众路线的内涵要义,也充分理解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这一工作方法的重要性,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确实没有真正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自觉地将“人民”、“群众”理解成为了一个虚化的群体性的概念,而没有理解成为日常工作中所遇到的每一位群众、每个当事人。多年认真研习法律知识,专攻业务,但是专业术语懂的越多,反而越听不进群众的“土言土语”;法条法规背的越多,反而越不能理解“缺乏法律常识”群众的思维方式。华东政法大学的博士生导师、上海市高院副院长,有邹碧华法官在前,我何德何能要骄傲于浅薄的学识和单薄的学历,将自己凌驾于当事人和律师之上呢?

    邹碧华先进事迹很多,也许我永远达不到他那样的伟大与无我的境界,但是我却应当从他的精神中汲取力量,延续自己作为一个法官的光荣与梦想,也延续自己作为一个年轻人应有的勤奋积极。

责任编辑:张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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