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一线摸爬10年——

《南阳晚报》:顾东升心中有本“调解经”

发布时间:2015-07-21 08:49:05



    本报记者 王付栓 通讯员 程远景

    “个人二等功”、“全省十大调解能手”、“平安河南十大金牌调解之星”、“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这些荣誉,全是方城县法院法官顾东升一人获得的,在南阳法院系统也是独一无二。

    自创调解“五法宝”

    顾东升今年37岁,2005年10月进入方城县法院工作,先后担任杨楼法庭、城关法庭副庭长,今年5月担任方城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10年来,顾东升十分重视调解工作。合议庭分工调解法、群众参与调解法、亲情调解法、案例展示调解法、倾听宣泄调解法,这些都是他多年积累的调解经验,是他最为宝贵的财富。

    2009年7月,顾东升承办一起某村组4户村民因土地补偿款分配的纠纷案件。该组部分土地属省重点水利工程燕山水库淹没区,在补偿款分配的过程中,该组部分群众认为,有4位老人已去世,不应再分配补偿款,纠纷由此形成,当事人多次上访。

    为妥善处理本案,顾东升首先采用亲情调解法,数次找到村民代表做工作,之后又采用案例展示法,对村民代表进行利弊引导,最终使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圆满结案。

    真诚为民赢民心

    “做调解工作一定要真诚,要让当事人感觉到你是在真心帮助他们解决矛盾。”顾东升认为,只有这样法官才能走进当事人的心里。

    二郎庙乡史庄村的张某在路边伐树时,砸伤了安某母子二人。经多方调解,无法达成赔偿意向,安某母子将张某告上法庭。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一直存在强烈的抵触情绪,庭审前后多次与安某发生激烈争吵。

    顾东升深入案发现场细致入微地调查走访,在合理划分双方责任比例的前提下,最终判决张某向安某赔偿两万余元。判决下发后,顾东升了解到双方当事人都有再次调解的意向,又马上将双方通知到法庭,通过和双方推心置腹地剖析案情、辨法析理,最终促成双方在判决的基础上达成了共识。张某不但主动履行了义务,还带着家人来到法庭赠送了一块“依法秉公审判,一心为民办事”的匾额表达感谢之情。

责任编辑:张森    

文章出处:2015年07月21日《南阳晚报》第W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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