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司法改革的“燃灯者”,邹碧华向全社会展现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和崇高品质,诠释了“公正为民、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崇法尚德”的“燃灯精神”,传递了司法正能量。“传承是最好的纪念”,青年法官作为司法事业的接班人,应当以邹碧华为榜样,在审判实践中开拓进取,在联系群众中锤炼作风,在法律业务中勤思善悟,在职责岗位中无私奉献,争做“邹碧华式”的中国好法官,为实现法治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一、勿当“畏难者”,勇当“开拓者”
“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邹碧华之所以获得全社会的高度评价和赞誉,和他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优秀品格是分不开的。从事司法审判工作以来,邹碧华先后指导审理了上海社保基金追索案、房屋维修基金案、涉及英国皇家建筑协会JCT文本建筑工程案等一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不仅如此,他更是迎难而上,勇当全国司法改革的探路先锋,凭借着“把改革一点一点往前拱”的韧劲和执着,锐意进取,顽强拼搏,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的成功作出突出贡献。当前,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呈现多元化趋势,新类型敏感疑难案件逐渐增多,案多人少的压力不断凸显,对人民法官的业务能力和司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面对挑战,青年法官要有邹碧华迎难而上,敢为天下先的勇气与担当,以争当办案能手和先进个人为荣,面对问题不回避,面对困难不低头,面对压力不退缩,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以强烈的责任心和紧迫感承担起所在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通过审判实践、群众接访、理论调研等工作来锻炼能力、增长才干,全面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和工作水平,努力成为业务“多面手”和庭室的“顶梁柱”。
二、勿为“冷漠者”,巧为“调和者”
“坐衙卧听潇潇雨,疑是民间疾苦声”。法官不应是冰冷的“法律自动售货机”,而应当具有人文关怀,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办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司法为民服务机制,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温暖。邹碧华在长宁法院任院长期间,高度重视群众来访工作,组织编写了《群众工作接待规范场景设计65例》,从群体人员在立案大厅聚集到当事人要求修改笔录,都列出了正确的做法,并予以说明理由,有效改变法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老旧作风。青年法官应当胸怀人民、情系社会,真正从思想上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求放在首位,把握审理案件过程中所涉及的风俗习惯和民情民意等,使审判执行工作更加切合实际,反映群众的诉讼需求,避免“冷、横、硬、推”等不良工作作风。在接待上访群众时要提高与群众沟通的能力,学会用群众语言说话、用群众能够接受的方式开展工作,善于与群众交心、谈心,解开当事人的“心结”。真正做到审理一起案件,解决一起纠纷,消除一起矛盾,树立一份和谐。
三、勿成“平庸者”,善成“思考者”
“假舆马者致千里,假舟楫者绝江河”。当前法院大多面临审限短、任务重、人员匮乏的工作困境,准确把握司法规律,掌握科学审判方法,对于缩短审判期限、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作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邹碧华通过多年的司法实践,总结提出了要件审判九步法,将法律适用过程分解为固定权利请求、识别权利请求基础规范、识别抗辩权基础、诉讼主张的完备性、争点整理、要件事实的证明、要件事实的认定和要件归入并作出裁判等九个步骤,通过方法的提出,达到了帮助法官理清审判思路,准确认定案件事实,规范适用法律,恰当地通过释明引导当事人从事诉讼活动。《要件审判九步法》一书成为了民事审判一线法官的“红宝书”。
审判活动也是一门艺术,青年法官要在审判实践中要勤学善思,掌握审判的方法与技巧,依法妥善处理案件中的不同法律关系。对于事实清楚,当事人权力义务明确的案件,应当快审、快结、快执。对于当事人之间争议较大、矛盾激化的案件,不能一味的追求尽快结案,而应当预留出足够的时间,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当快则快,宜缓则缓,才能在保障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司法效率。
四、勿作“索取者”,甘作“奉献者”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邹碧华的一生,都献给了其坚守的司法事业和法治信仰。据邹碧华的同事回忆,在兼任上海高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之后,“5+2,白+黑”的工作模式便成了邹碧华生活的主题,常常加班到深夜甚至于凌晨,有时晚饭都顾不得吃,只是在车上吃一点硬糖和芝麻饼。然而邹碧华对此并无一点怨言,他曾说过:“人的一生,都有一个需要坚守的价值。理想的完满人格,应当是破除自我,将自己融入到人民中,融入到祖国的法治中。无我,党的事业不朽。如是我心。”他亦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践行和诠释这句话的深刻内涵。法官既是一种荣誉,更意味着一种责任和担当,青年法官当坚守法治信仰,热爱人民司法事业,增强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不计名利,不计得失,不把工作业绩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和向领导讨价还价的筹码,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勤勉履职,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我们的付出最终肯定会获得家庭的理解和支持,领导的信任和肯定,群众的赞誉和拥护。
斯人已逝,浩气长存。邹碧华精神是每一名青年法官的宝贵精神财富。我们要传承和发扬邹碧华的燃灯精神,坚守法治信仰,永葆为民情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权,恪尽职守,砥砺前行,让人民群众在自己承办的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做出无愧于职位、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业绩,用青春和激情书写新时期青年法官的风采,让自我价值在伟大的人民司法事业中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