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发布拒执罪典型案例及“老赖”名单

《南阳晚报》:狠招治“老赖”,不还钱试试看!

发布时间:2015-07-24 08:41:53


    7月21日,最高院发布了《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生活及消费做了更多限制。昨天下午,南阳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最高院的这项“决定”进行了解读,同时公开发布了一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和部分“老赖”名单。南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丁建民说:“对于失信被执行人而言,失信比破产更可怕。”

    解读三项亮点

    拒执罪可以自诉

    对于最高院7月21日的“决定”,丁建民认为有三项改变堪称亮点,值得期待。

    一是对于失信被执行人明确将信用惩戒的范围拓宽至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的生产生活空间,对被执行人一些非高消费行为依法也应当予以限制。比如高铁的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失信被执行人都不能购买乘坐。二是失信被执行人进入“黑名单”将是常态。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也就是申请执行人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被执行人,从而把拒执罪案件的追诉程序由单一的公诉程序改为公诉与自诉并行的程序。

    公布案例及名单

    重典惩戒“老赖”

    在发布会上,南阳中院公布4起典型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案例。4起案例中,2起案件为已判决生效案件,2起案件正在侦查起诉环节;1起案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逃避执行转移财产案件,3起案件为自然人恶意规避执行案件。同时南阳中院还公布了10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其中涉及自然人和法人各5个,涉案标的均在20余万元以上,最高的达870余万元。

    丁建民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力度,力争将构成拒执犯罪的“老赖”全部绳之以法,让其为自身的违法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本报记者 王 勇 通讯员 刘 辉 王 彬

责任编辑:张森    

文章出处:2015年07月24日《南阳晚报》第W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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