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王彬李芳)昨日上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审理情况,并对上级关于人民法院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的新规定进行解读。
据了解,南阳中院是省法院确定的减刑假释工作试点法院。近年来,南阳中院的减刑假释工作在公开开庭审理、邀请被害人家属参与案件庭审、网络直播庭审、到监狱开展巡回审判等方面开创了多个第一,减刑假释工作走在了全省法院前列。该院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过程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经常性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旁听案件,监督庭审,并对庭审情况进行评议打分,案件合议前征询旁听受邀代表的意见建议等,最大限度确保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公正。对所有减刑假释案件坚持提请和裁前“双公示”制度,在狱内将所有案件的立案、裁判信息和减刑假释案件的定案依据、标准进行公示,方便服刑人员表达意见,接受服刑人员的监督。
据统计,2013年至今,南阳中院共办理减刑案件2196件,其中裁定准予减刑2168件;假释案件18件,裁定准予假释9件。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开庭比率超过60%,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的案件超过50%。
“通过民主公开,以程序促实体公正,‘减假暂’案件一律实行裁前公示,采取规范制衡,加强司法机关的配合与制约。”据南阳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涛介绍,该院将同监管、检察机关联合制定出台监管考核标准,完善制约体制,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办案和司法腐败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