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 全市法院改进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5-07-28 08:46:15


    本报讯

    (记者吕文杰)7月23日,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全市两级法院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而对执行工作作出的修改意见。

    一是扩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范围,“纳入名单是常态,不纳入名单是例外”,此次修改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后凡是逾期不履行执行义务、抗拒执行等符合法定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都一律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个别不具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才能避免纳入该名单库。

    二是新增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内容,除禁止搭乘飞机、火车软卧、轮船头等、二等舱以外,还对G字开头的动车组进行了消费限制。

    三是改变拒执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今后该类型案件法院可以按照自诉程序进行追诉把拒执罪案件的追诉程序由单一的公诉程序改为公诉与自诉并行的程序。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丁建民解释说: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受理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可以按照自诉案件予以审理。

责任编辑:张森    

文章出处:2015年07月27日《南阳日报》第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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