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郝晓霞 通讯员 冀晓莉 王致岸)因喝酒过多,竟然把自己的姐夫砍伤。日前,桐柏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6个月。
2014年5月,桐柏县大柳树村的赵某在家招待自己的姐姐和姐夫何某,席间喝了不少白酒。后来,因琐事赵某与何某意见不合,继而发生争吵。在酒精的刺激下,赵某持刀将何某的头部砍伤。
后经鉴定,何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事发后,赵某一次性赔偿何某各项损失15000元并取得何某谅解,何某表示不再追究马某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经桐柏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