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十天就与他人飞车抢夺作案四起,漏网潜逃后,最终还是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8月12日,河南省内乡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洋(化名),男,1 9 8 4年7月生,2 0 0 4年因抢夺罪被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2 0 0 8年7月1 8 日、2 2日、2 4日、2 7日,被告人张洋伙同郭虎(化名,已判刑)预谋后驾驶摩托车分别窜至内乡县赤眉镇黄岗村路段、城关镇天鹅湖宾馆东侧、内乡县大桥乡陡沟村路段、镇平县晁陂镇晁陂街3 1 2国道南侧,将途经此地的周某、景某、张某、杨某的手提包抢走。其中,致使受害人周某摔倒在地,经鉴定伤情为轻微伤。
以上被告人张洋伙同他人共作案四次抢夺现金4 3 9 9元,手机六部,经鉴定总价值1 3 0 0元。
内乡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抢夺公民合法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应当以抢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系共同犯罪。同时,被告人张洋在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重新犯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日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图为被告人正在接受法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