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村头边,树荫下,法官巡回来审案

三年父女怨 一朝被化解

发布时间:2015-08-24 09:09:14



    本报记者 王 勇 通讯员 卢国伟 程远景

    因赡养及财产纠纷,父女先后两次对簿公堂,积怨难以化解。8月20日,南阳中院研究室新型合议庭来到案发地巡回审判,经过3个多小时的审理和调解,最终使父女达成了调解协议,使双方找回了失去多年的父女亲情。

    3年前,63岁的方城县杨集乡刘庄村村民张老汉将承包地、粮食和1.5万元存款交给同村的女儿,准备在女儿家养老。女儿收到父亲的存款后,取出2000元交给父亲零花。谁知双方共同生活了7天就矛盾重重,张老汉又回家单过。单过的张老汉不小心摔伤了腿,女儿闻讯后将张老汉送到了医院,并托人转交了5000元医疗费。伤愈出院后,张老汉为索要剩余财产,将女儿两次诉至法院。一审判决让女儿返还1.3万元后,女儿不服又向南阳中院提起上诉。

    考虑到张老汉行动不便,也为了彻底化解父女纠纷,办案法官冒着酷暑来到案发地,在张老汉家门口摆上了简易审判台,吸引了众多村民前来旁听。

    “清官难断家务事。”为返还数额,父女双方争执不下,法官们一边讲法理一边说亲情,汗水早已湿透了衣服。下午2时,看到法官们饿着肚子仍在调解,深受感动的村民们也纷纷做父女的思想工作,终于使父女摒弃前嫌,达成了调解协议,彻底化解了父女之间多年的恩怨。

责任编辑:张森    

文章出处:2015年08月24日《南阳晚报》第W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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