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西峡实行大陪审制度

发布时间:2015-08-31 08:52:40


    本报讯 (记者吕文杰)事实部分由陪审员认定,量刑部分由法官判决。8月21日,西峡县法院首次实行大陪审制开庭。

    下午3点,在西峡县第一审判庭审理一起盗窃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开庭由3名法官和4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陪审员依次向犯罪嫌疑人发问。嫌疑人马某一开始不承认其中的两起,在检方出示视频证据后,嫌疑人表示认罪。

    下午5点,案件进入休庭合议。审判长询问:“按照程序,现在由陪审员对案件事实部分认定并进行表决。”四名陪审员发表了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均认为犯罪事实清楚,且有多个从重情节。

    法官综合4名陪审员的建议,判处马某基准刑16个月,因吸毒盗窃增加20%量刑,系累犯增加40%量刑,多次盗窃增加20%量刑,能如实供述罪行减少10%量刑,总共判处两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审判长当即签发并回到法庭进行宣读。

责任编辑:张森    

文章出处:2015年08月31日《南阳日报》第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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