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进村开庭解难题

发布时间:2015-09-07 08:48:55


    通讯员 王晶雅 王莹

    8月25日下午,西峡县法院城郊法庭走进西峡县回车镇垱子岭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吸引了近百名群众围观旁听,起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作用。

    8月初,西峡县法院立案受理了王大爷夫妇与其四个女儿之间的赡养纠纷。现年88岁的王大爷是曾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的老兵,他和老伴余老太原本育有五个女儿,四女儿早年病亡,小女儿招了上门女婿与两人共同生活。近几年四个女儿之间因重重矛盾和误解相互推诿,不愿长期赡养老人,村组多次组织调解均无结果。王老汉又因意外摔跤病重,身边无人照料,无奈之下求助法院要求四个女儿履行赡养义务。

    该院城郊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王老汉夫妇年迈且身体不好行动不便,同时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承办法官决定采取巡回法庭的方式公开审理此案。案件开庭前,法官多次到老人所在村组走访,向村干部和当事人及其亲属深入了解案件情况。通过走访调查法官了解到,这起案件的重点不在于赡养费的多少,当务之急是解决两位老人的住宿和日常护理问题,法官经过讨论分析认为,此案如若直接开庭判决只能解决赡养费问题,并不一定能够真正解决老人的实际困难,因此最好还是通过调解途径解决。法官获悉,老人的意愿是希望继续跟着小女儿生活,但小女婿却因为和老人及姐妹之间积累已久的矛盾而感到心灰意冷,态度强硬地表示宁愿出钱也不愿照顾两位老人。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法官又专程赶往小女儿家中,耐心做小女儿和小女婿的思想工作,并详细了解了小女婿反映强烈的矛盾点。

    开庭当天,法官把开庭地点设在垱子岭村村部,方便周边村民前来旁听。经过三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和引导调解,为姐妹四人打开心结,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四个女儿达成一致协议,两位老人还在小女儿家居住,其他三个女儿按月支付护理费和生活费,协议还对老人生病及去世责任划分问题做了详细约定,妥善解决了两位老人的晚年生活问题,使这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获得了在场群众的一致赞扬。

责任编辑:张森    

文章出处:2015年09月07日《南阳日报》第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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