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付栓 通讯员 冀晓莉
9月1日上午,桐柏县法院刑事巡回法庭审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法庭设在了该县武警中队的室内训练场上。法官在审案的同时,更有意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广大子弟兵普及法律知识。
警营响起法槌声
上午9时整,主审法官敲响了法槌,庭审开始。公诉员宣读起诉状,对被告人吴某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的犯罪行为,提起公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今年3月9日晚上8时许,22岁的桐柏县月河镇金桥村男青年吴某,和4个朋友一起在桐柏县城大同街某KTV唱歌。其间,醉酒后的吴某和女朋友唐某发生争吵后又与素不相识的李某发生口角。在其他人劝架时,吴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刺中李某的朋友徐某腹部。经鉴定,徐某的伤情构成轻伤。
4月29日,潜逃至浙江省绍兴市的吴某被民警抓获。
审案普法两不误
法庭上,吴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过错表示后悔,请求法庭从轻量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法官当庭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桐柏县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立申说:“把巡回法庭设在警营,一边审案一边普法。这是一种很好的教育方式,也进一步增强了官兵的法制意识,同时提醒官兵们,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牢记自己的使命,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