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网恋分手不成 痛殴男友

发布时间:2015-09-18 14:30:40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张媛媛 吴夏冰)通过网络聊天,两人发展成恋人关系,而后,女方决定分手,但男方不同意,双方为此产生矛 盾,女方纠集朋友殴打男方。9月10日,内乡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季某等4人管制各2年。

    女方季某与吴某通过网络聊天发展成恋人关系后,由于缺乏足够的了解,季某决定分手,但吴某不同意,两人多次为此产生矛盾。2014年6月6日18时许,季某通过好友汪某纠集陈某、李某等人意图“教训”吴某。当日,季某等人赶到与吴某约定的地点,见面后便发生争吵。汪某、陈某、李某上前质问吴某,并实施殴打,致使吴某的头部、腰部受伤。

    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季某、汪某、陈某、李某结伙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据相关法规,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森    

文章出处:2015年09月18日《南都晨报》第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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