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丁清凌)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当起了“老赖”。躲了近12年后,面临法院将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时,“老赖”终于不敢再赖。日前,卧龙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姚某和赵某是同村邻居,都经营着卖肉生意。2003年2月20日,双方因卖肉价格发生争吵,赵某将姚某打伤。经鉴定,姚某为轻伤一级。2004年3月3日,卧龙区人民法院判决赵某赔偿姚某医疗费等共计2.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赵某先是置之不理,继而下落不明。
今年7月,躲了近12年的赵某驾车在南新路口附近出现。执行法官通过监控,锁定其住在某小区。8月1日11时许,赵某再次出现,蹲守在该小区的法官将其带到法庭,赵某依然拒不履行应尽义务。8月15日,卧龙区人民法院依法向高新派出所移送赵某拒不履行的证据材料。此时,赵某及其家人才主动与申请人姚某协商,并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赵某一次性支付姚某14万元,姚某对赵某伤害一事予以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