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意汇错款起诉获支持 法官建议:涉及钱款应小心谨慎

  发布时间:2015-09-23 09:28:42


    输错卡号汇错钱,联系索要却遭拒,马大哈能否挽回损失?9月21日,河南省唐河县法院一审审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2014年10月6日17时许,原告黄某在安徽省农业银行某支行向自己的妻弟邓某某汇款时,一时粗心把银行账号中的数字“33”输为“66”,错将16000元打入被告乔某的账户,后原告黄某多次向被告乔某索要该款,乔某却拒不归还,为挽回损失,黄某将乔某告上法庭。

    唐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本案中被告乔某没有合法根据,即合同或法律原因,取得16000元,而使本案原告黄某损失16000元,原告损失16000元与被告所得16000元有因果关系,故原、被告之间形成不当得利的法律关系,原告的诉请,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其要求被告返还16000元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得到支持,遂判决被告乔某返还原告黄某16000元。

    生活中这样的情况时有发生,也有人最终因证据缺失等原因未能将款项追回。法官在此建议:公民在银行汇款时,一定要仔细核对收款人账号、姓名,确保填写准确无误;打款后要及时与收款人取得联系,要求收款人查询汇款是否到账,在对方没有收到汇款的情况下要及时到银行柜台进行查询。同时,提醒那些收到“不明”汇款的人,一方面提高警惕,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不要将天降的“馅饼”演变成“陷阱”;另一方面,经了解确属错汇的,应诚实守信,尽快归还,不要心存侥幸,最终丢人输官司。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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