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拿枪打兔子,可是打死了人 开枪者过失致人死亡获刑

发布时间:2015-09-30 08:24:10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丁清凌)今年元旦夜里,张某持一支小口径步枪打兔子,谁知却将一行人打死。昨日,记者获悉,持枪打兔子的张某被卧龙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当晚8时许,张某持一支小口径步枪,与朋友一起驾车到卧龙区潦河镇丁奉店村南边的田地里去打兔子。10时左右,张某通过枪上的热成像瞄准镜发现60米外有一只“兔子”,便瞄准目标开了一枪。岂料,正在60米外土坎下解大便的男子魏某被子弹击中。枪声响过,枪上的热成像瞄准镜断电成了黑屏,待重新装好后已不见了“兔子”。随后,他们发现路边停放一辆电动自行车,随即下车查看,发现魏某躺在土坎下,已经死亡。张某等人见状,便驾车离去。1月6日,张某投案自首。经检验,魏某系被他人持枪击中胸部致心脏、肝脏破裂,引起急性大出血,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案发后,张某赔偿魏某亲属50万元,魏某亲属已对他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案发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5年09月30日《南阳晚报》w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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