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疑心前妻有新欢 醋性大发去打砸

发布时间:2015-10-14 08:31:21


   本报讯(记者 郝晓霞 通讯员 贾吉振)已经协议离婚,却疑心前妻有了别的男人,肆意破坏对方家中物品,遭到法律的惩罚。日前,桐柏县人民检察院审理此案,依法判决被告张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郭某支付赔偿款6万元钱。

    张某和郭某原系夫妻关系,因性格不合,二人于2013年9月协议离婚,离婚后孩子随张某生活。2014年12月的一天,张某带孩子去看望前妻郭某,在郭某住处,张某发现烟灰缸、烟头等物品,便疑心前妻郭某有了别的男人,一气之下砸烂郭某住处的部分物品。郭某报警后,经调解,双方协议约定张某拿出6万元,作为对郭某的赔偿。然而,张某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向郭某支付该赔偿款,郭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

    经桐柏县人民法院审理,根据相关法规,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5年10月14日《南都晨报》第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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