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某贪污、受贿一案,案件庭审时邀请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并对案件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同时法院要求各业务庭的法官认真旁听案件庭审全过程,这也是镇平县人民法院开展干警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利用担任镇平县某水库管理局局长(正科级)的职务之便,安排下属用公款给自己家里安装空调、监控设备,为自己购买苹果手机、单反相机、笔记本电脑等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34000元,认为构成贪污罪。另指控被告人李某某分五次收受下属贿赂共计43000元,认为构成受贿罪。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向法庭递交大量证据,以证实被告人犯贪污、受贿罪的事实。
在座的代表委员及法官认真旁听了庭审过程,大家了解到了李某某因一己之贪欲,一步步侵吞单位财产供自己享用,在铁的证据面前低头认罪,在晚年之时面临牢狱之灾。旁听法官们深受震动,大家表示要吸取被告人李某某的教训,在日常工作中慎用手中权力,控制自己及亲属的私欲,做到防微杜渐,廉政高压线坚决不触碰,用好手中的权力,坚持廉政、勤政、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