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辛苦养大五子女,临老遭遇养老难—— 年迈父母伤透心怒上公堂

发布时间:2015-10-19 07:53:56


    □本报记者 王付栓 通讯员 程远景

    方城县柳河乡的张老汉今年84岁,老伴孙老太今年74岁。老两口因5名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怒上法院维权。巡回法庭考虑到张老汉夫妇行动不便,就让他们在家门口“打官司”。10月15日,方城县法院清河法庭来到柳河乡边庄村巡回审案。

    年迈夫妇,状告儿女不养老

    由于案件关注度比较高,上午8时刚过,周边的袁店回族乡、清河乡、柳河乡、四里店乡10多个村子的600多名村民赶来旁听。现场如同集镇,道路上人来人往,路边停放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一辆挨着一辆。卖小吃的、卖菜的商贩们也从周边赶来旁听。

    庭审中,张老汉夫妇称,他们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需要儿女们赡养照顾。然而,在5名儿女中,有积极管的,也有带管不管的,更有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令他们十分伤心。老两口请求法院,依法判令5个儿女向他们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100元;每月轮流管父母吃、住等生活一次;对他们因病住院所需款项各兑五分之一。

    法律撑腰,老人权益得维护

    庭审中,法官针对案情,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了释明和讲解。法官对张老汉、孙老太的儿女说,父母辛辛苦苦将儿女拉扯大,到了老年时子女对父母进行赡养是法定义务,子女不但要在经济上供养,还要在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即使分家时净身出户,或放弃继承权,也不得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紧张的庭审,从上午11时至下午1时,终于实现了当庭调解。张老汉夫妇的两个儿子,自愿于今年9月起,每人每月向父母支付赡养费100元;张老汉夫妇在两个儿子家轮流生活半年,在哪个儿子家,哪个儿子负担其间的伙食;张老汉夫妇生活不能自理时,由共同生活的儿子负责解决日常起居;张老汉夫妇因生病产生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由5个儿女平均分担;张老汉夫妇自愿放弃要求3名女儿按月支付赡养费的诉讼请求。

    以案普法,巡回审案获点赞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谷万常表示,尊重老人,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的硬性规定,法院公开审理赡养纠纷案件,一方面方便了当事人参加诉讼,另一方面还能使群众通过旁听,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使法制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这起赡养纠纷案在村里审理,引起了村民们的强烈反响。大家普遍认为巡回法庭到村里审案,的确是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方城县人大代表、柳河乡边庄村村支书户长生说:“法庭到我们村巡回审理案件,给我们全村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对我们村尊老爱幼的良好风气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通过今天旁听这个案件的审理,希望大家做个遵纪守法、尊老爱幼的好公民。”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5年10月19日《南阳晚报》W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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