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法院:重阳节前杨树林里唱响“赡养戏”

  发布时间:2015-10-19 15:46:40



    10月15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法院清河法庭到柳河乡边庄村汉王台组东南角的杨树林里,对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判,经过法官、人民陪审员近3个小时的审理和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重阳节前,杨树林里开庭,法院为附近村民送来了一场“法制大戏”。

    今年84岁的张老汉和74岁的孙老太是方城县柳河乡边庄村汉王台组农民。由于二原告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急需2个儿子、3个女儿予以赡养照顾。然而,在5被告中,有积极管的,也有带管不管的,也有不积极履行赡养义务的,经当地村干部多次调解无果,令二原告十分伤心。无奈,于2015年9月25日诉至方城法院清河法庭,请求5被告履行赡养义务。

    考虑到二原告年龄大身体又不好,法庭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这一赡养纠纷案件。为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法官提前张贴了开庭公告。由于把法庭开到村头,对很多村民来讲都是件稀奇事,附近三个乡镇的400多名村民闻讯前来旁听庭审。

    10月15日一大早,法官们来到距法庭20多公里的柳河乡边庄村汉王台组的一个杨树林里,开始布置庭审现场。

    考虑到是巡回审判,还是赡养纠纷案件,合议庭由两名审判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庭长谷万常亲任审判长。由于围观群众较多,两名法警不停的在现场维持秩序。

    经过了法庭调查、辩论等庭审环节,合议庭认为双方意见差距不大,决定当庭对案件进行调解,但因为张老汉的一个儿子张某某不同意二原告调解方案而未达成。合议庭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两名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李春霞耐心的对被告张某某进行了背靠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一个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张老汉夫妇的两个儿子,自愿于今年9月起,每人每月向父母支付赡养费100元;张老汉夫妇在两个儿子家轮流生活半年,在哪个儿子家,哪个儿子负担其间的伙食;张老汉夫妇生活不能自理时,由共同生活的儿子负责解决日常起居;张老汉夫妇因生病产生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由5个儿女平均分担;张老汉夫妇自愿放弃要求3名女儿按月支付赡养费的诉讼请求。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谷万常表示,尊重老人,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的硬性规定,法院公开审理赡养纠纷案件,一方面方便了当事人参加诉讼,另一方面还能使群众通过旁听,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使法制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这起赡养纠纷案在村里审理,引起了村民们的强烈反响。方城县人大代表、柳河乡边庄村党支部书记户长生说:“法庭到我们村巡回审理案件,给我们全村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对我们村尊老爱幼的良好风气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通过今天旁听这个案件的审理,希望大家做个遵纪守法、尊老爱幼的好公民。”

责任编辑:赵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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