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到监狱审理减刑案 邀代表旁听提意见

  发布时间:2015-10-21 17:18:10





    10月21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的法官们来到南阳监狱,开庭审理两起减刑案件。五百余名服刑犯人旁听了庭审。

    此次受审的2名服刑人员,均属职务犯罪案件的入狱者。为最大限度地实现案件审理的公开和公正,此次庭审还特别邀请了包括南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委主任韩松德、法制委副主任司如岑、财经委副主任王琴等领导在内的五名市人大代表全程观摩庭审,并于庭后对庭审活动提出意见建议。南阳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涛对庭审活动进行现场指导。

    罪犯丁某在担任河南路桥集团某分公司岭南高速项目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签订合同时收取的保证金5万元据为己有,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服刑期间,丁某遵守监规、认真接受改造,共获表扬4次,记功1次,南阳监狱遂建议对其减刑。

    罪犯杨某在担任镇平县晁陂镇某村8组组长期间,从镇平县高速公路协调办领取8组土地补偿款,将其中近三万元非法据为己有,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服刑期间,杨某遵守监规、认真接受改造,共获表扬2次,记功1次,南阳监狱遂建议对其减刑。

    上午9时许,首先由服刑人员丁某陈述其犯罪的基本情况,通过审判长进行简单询问,后由刑罚执行科代表陈述罪犯服刑改造情况,提交罪犯改造期间的认罪悔罪证明材料。合议庭法官认真了解罪犯在监狱期间的改造情况,并对同监舍的证人进行询问,对罪犯退赔赃款、执行罚金刑等情况进行审查。随后检察官代表检察机关发表监督意见……庭审活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着。

    “法院在监狱内公开审理减刑案件,还邀请人大代表进行监督,同时还有我们同监舍的犯人在台下旁听见证,公开公平,这案件审得我们口服心服!我以后也要好好改造,争取减刑!”丁某同监所的犯人吴某在庭审后深有感触。

    近年来,南阳中院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过程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经常性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旁听案件,监督庭审,并对庭审情况进行评议打分,案件合议前征询旁听受邀代表的意见建议等,最大限度确保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公正。对所有减刑假释案件坚持提请和裁前“双公示”制度,在狱内将所有案件的立案、裁判信息和减刑假释案件的定案依据、标准进行公示,方便服刑人员表达意见,接受服刑人员的监督。

    “职务犯罪罪犯的减刑、假释一直是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我们之所以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进行监督,就是要通过阳光司法的形式打消社会公众疑虑,以公开促公正,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谈到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宋涛主任这样告诉记者。

    直至中午11时许,庭审结束。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对南阳中院的司法公开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大家一致认为这样的庭审形式,让普通百姓也能切实感受到司法机关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责任编辑:张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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