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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白丞博 赵会平)在今年6月半个多月时间里,黄某持刀两次冲进临街商铺进行抢劫。10月22日,新野县法院巡回法庭,在新野县明德双语学校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千名初中生进行旁听。
当日下午3时,明德双语学校的1000名初中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列队走出教室,坐在巡回法庭前旁听。下午3时15分,被告人黄某被两名法警押上法庭时,学生们的目光一下子聚到黄某身上,喧闹现场立刻安静下来。黄某是新野县五星镇人,2015年6月12日21时30分左右,黄某持刀进入新野县城书院路一鞋店,威胁店内员工,抢得现金2800余元。6月28日21时15分左右,黄某持刀闯进新野县城书院路新华综合批发门市部,抢得现金800余元和一个女士钱包。法庭经过两个小时的审理,最终以抢劫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该校初中学生赵依丹说:“刚才看了整个审判过程,我觉得被告人是因为不懂法而走上犯罪道路。我一定好好学习法律知识,在学校做一个好学生,到社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⑤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