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银矿不认矽肺病 法院判决来维权

发布时间:2015-10-26 08:25:03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白丞博)在一银矿工作了23年后得了矽肺病,可是矿上却不予承认,最终还是法院来维权。10月22日,南阳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劳动争议案件向社会进行发布,并公布了相关典型案例。

    李某在某银矿工作中接触矽尘,累计接触23年。2012年5月,银矿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后来,李某被诊断为矽肺壹期病患,并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2014年5月,李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以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作出不予受理案件的决定。李某向法院起诉后,法院认为李某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发现了矽肺病,在此之前一直在银矿工作,且接触矽尘,解除劳动合同后又没有在其他单位工作过。因此,李某所患的职业病矽肺壹期,应是李某在银矿工作时接触粉尘而引起的,所认定的工伤应是李某在银矿工作时受到的伤害。李某被认定的工伤,是对解除劳动合同前所受工伤的确认。银矿既没有对李某进行离岗健康检查,又不能证明李某的职业病矽肺壹期是其他原因所致。因此,银矿应对李某所患职业病矽肺壹期承担法律责任。

    据了解,2012年3月,南阳中院成立劳动争议审判庭以来,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2014件,二审劳动争议案件447件。受理案件年均增长率在40%以上。其中,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确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待遇四类纠纷数额较大。⑤2

责任编辑:赵 娜    

文章出处:2015年10月26日《南阳晚报》w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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